超额担保且未及时信披 海航基础及多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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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18:49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APP讯(实习记者 胡雨)海航基础(600515)1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因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且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行为,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黄秋、时任董事会秘书骞军法、时任财务总监尚多旭被海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根据公告,2017年4月15日海航基础披露《关于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司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为海航基础及下属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额度500亿元,海航基础及下属企业向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提供150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为海航基础及下属企业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的30%(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
海航基础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15.69亿元,而公司接受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18亿元。2017年末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占接受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的95.47%,已超过上述关于30%的授权比例。公司未就超过授权部分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航基础及时任董事长黄秋、时任董事会秘书骞军法、时任财务总监尚多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海航基础表示公司目前经营稳定,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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