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记者 张红瑜)深交所1月9日向神州长城(000018)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尔龙下发监管函。
2019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及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尔龙,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2018 年三季报披露日前30日内)卖出公司股份20.63万股,成交金额为41.26万元。
上述股票卖出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强制卖出行为,因李尔龙为公司相关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借款,李尔龙、公司与原告签订《民事调解书》,但李尔龙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如期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 年 9 月 10 日,法院向李尔龙及其他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因公司及李尔龙仍未偿还上述借款,2018 年 9 月 25 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对李尔龙持有的股票进行变卖。
监管函显示,李尔龙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在 2018 年 9 月 10 日收到法院的限期履行通知书后,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导致持有的股份在公司 2018年三季报披露日前 30 日内被强制卖出;同时,也未在预期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公告。
深交所希望李尔龙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