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只有节点数据,并不能保证上市公司完全按照套保计划执行,而期货又存在“对手盘”、交易细节不宜过分公开的问题。
企业参与期货亏损的案例,并不鲜见,只是今年稍显密集了一些。继中国石化(600028.SH)子公司被曝衍生品交易巨亏、高管下课后,百隆东方(601339.SH)又在棉花期货上翻了车。
百隆东方1月3日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棉花期货持仓合约根据201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结算价计算,形成浮亏7108.74万元。由此将减少公司当年度税前利润7108.74万元,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对此,百隆东方董秘华敬东1月3日回应称,首先公司参与期货交易是生产的客观需求,其次交易规模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最后棉花现货价格要比期货价格更高,“如果按照现货价格计算,公司亏损并没有这么高。”
就A股而言,产业链上、中、下游均有多家上市公司参与套保交易,甚至部分龙头公司亲自下场收购期货公司,如纸浆期货上市前夕,晨鸣纸业(000488.SZ)便传出了收购金信期货股权的消息。
有人欢喜有人愁。在A股期货玩家里面,也并非都是任市场收割的“韭菜”。相比百隆东方,华孚时尚(002042.SZ)就要幸运的多,该公司1月3日晚公告,公司进行的棉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实现盈利6631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度税前利润6631万元。
理论上,企业若严格执行套保计划,即便期货端亏损,也可以从现货找补回来,但是实际交易却极易转为套利、投机,这往往是很多产业投资者亏损的主要原因。
7100万浮亏追踪
“7000多万的亏损不算啥,之前银丰在棉花期货上亏了接近7个亿。”提及百隆东方,郑州一位机构人士1月3日称。
他所说的银丰,是新三板挂牌公司银丰棉花(831029.OC),该公司2016年曾出现6.66亿元的亏损。
而此次出现浮亏的百隆东方,也算是期货市场老手。2018年5月30日,其发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8年度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棉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规模不超过10万吨。
不过,与其他公司不同,百隆东方并未同时披露“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此华敬东表示,“《管理制度》没有公开发,但是公司内部已经建立,同时有专门负责行业判断、交易和结算人员,还成立了期货部。”
由于未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是否设立有“止盈止损”机制也就无从得知,华敬东亦仅回应“董事长自己负责”。百隆东方彼时公告也显示,组建期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
按上述公告提及的“国储棉库存逐步下降”、“原材料棉花需求亦不断加大”等要点看,彼时公司大概率是以“买入套保”为主。
不料,棉花期货却在同年6月初见顶。其中,郑棉主力结算价从5月底的18805元/吨,跌到了年底的14830元/吨,同期美棉主力91.64美分/磅跌到了72.2美分/磅,跌幅均超21%。
“外盘受贸易摩擦、加征关税影响,对国内出口量减少,带动美棉价格回落。国内除了这部分影响外,发改委增发80万吨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也使得供给有所增加,加上下游订单萎缩,内外盘棉价转熊。”中原期货农产品分析师刘四奎1月3日说。
而对于上述“买入套保”的判断,华敬东表示,“如果公司有一定的棉花库存,同时价格偏离供需关系,也可以进行卖空,需要根据当时市场情况作判断。”
一般而言,期货端虽然出现亏损,但是可以通过现货价走低、降低采购成本“找补”回来,缘何百隆东方仍要将其计入当期业绩?
“今年期货价跌幅更大,现货收购还得加上财务成本,价格明显高于期货价,并没有同步降下来。”华敬东称,至于后期公司平仓离场,抑或等待交割还不能确定。
衍生品投资待规范
套保亏损案例增多的背后,是上市公司开始普遍运用衍生品进行避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目前介入期货市场的A股公司涵盖了不同行业的产业链各个环节,如上游的鞍钢股份(4.970, -0.04, -0.80%)(000898.SZ)、中游的荣盛石化(002493.SZ),以及下游的格力电器(000651.SZ)等。
以荣盛石化为例,由于公司为炼化企业,交易品种涉及原油、石脑油、燃料油、对二甲苯和PTA等多个品种。
除了上市公司收购期货公司股权形式外,宏辉果蔬(603336.SH)成为了苹果期货交割库,焦作万方(000612.SZ)更是开始尝试场外期权。侧面显示出,当前上市公司介入衍生品市场程度之深。
不过,衍生品的“双刃剑”特点同样明显,用得好可以规避风险,用得不好却是制造风险。
前述机构人士,曾担任期货营业部经理,与产业投资者交往甚密。在他看来,只有少数外资和体系特别成熟的产业投资者,会老实做套保、套利,不会允许有一点单边头寸,其他企业实际操作中多会“跑偏”。
银丰棉花算是典型。2016年,公司爆出棉花期货巨亏近7亿元后,2017年7月该司交易部经理王某再次因操作多个账户对敲交易获利,犯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近期市场“套保”亏损案例的增多,再次向监管层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规范上市公司衍生品投资?
早在2015年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就已对衍生品、适用公司范围、人员配备和交易层面等给出明确指引,如“本所不鼓励公司超出经营实际需要从事复杂衍生品交易”、“不鼓励公司以套期保值为借口从事衍生品投机”。
此外,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也需要对期末品持仓数量、合约金额、浮动盈亏等细节进行披露。
由于只有节点数据,并不能保证上市公司完全按照套保计划执行,而期货又存在“对手盘”、交易细节不宜过分公开的问题。
如何兼顾二者,又能起到规范上市公司衍生品投资?显然还值得市场各方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