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隆华科技(300263)12月19日晚公告称,为了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降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卫、李明强拟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转让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高创”),转让完成后河南高创持有公司5.46%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0月18日,基于同样的目的,隆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以4元/股价格拟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分别转让给杭州艺阳、杭州中策、世诚科技,转让完成后杭州艺阳、杭州中策、世诚科技分别持有公司5000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5.49%。
根据公告,河南高创成立于2001年,是河南省首批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创投机构,其控股股东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政策性投资机构,财政厅全额持有资本金,注册资本300亿元,河南高创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有意与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故上市公司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引入该企业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具体方式为李明卫、李明强分别向河南高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转让价格为4元/股,总计2亿元。
公告还表示称,两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份中部分股份尚存在质押情况,本次转让价款主要用于归还质权人,解除股份质押 。
转让后,隆华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合计持有公司2.8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2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当晚,公司还公告,与河南高创、中国风投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依托隆华科技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发挥其在节能环保、新材料领域拥有的技术研发、生产能力等产业优势;依托河南高创、中国风投在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全方位长期战略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