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齐金钊) 12月3日下午,针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将实施“高送转”的提问,康辰药业(603590)在“上证e互动”中回复称公司尚不具备相关条件。
康辰药业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其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其中,净利润是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5.91%至47.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上年同期增长13.94%至17.48%,前述财务数据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因此,若以公司2019年发布高送转方案来看,公司尚不具备相关条件。
康辰药业预计2018年度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多,主要原因系2017年3月公司向国药股份转让国药康辰49%股权,产生投资收益3.5亿元元,扣除所得税后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86亿元,该项投资收益具有偶发性,全部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