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记者 于蒙蒙)金通灵(300091)11月29日早间公告称,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与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陕西金资”)、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陕核”)签订了《框架协议》,交易完成后金通灵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显示,季伟、季维东为兄弟关系,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03%,目前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陕西金资为陕西省国资委下属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中陕核为陕西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下半年,季伟、季维东持股存在平仓风险,两人多次补充质押。8月7日公告披露两人合计补充700万股,8月9日公告披露两人合计补充质押1574.68万股,8月11日公告披露季维东补充质押300万股,10月13日公告披露两人合计补充质押4720万股。公司称,截至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季伟、季维东所质押的股份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季伟、季维东目前与各质权方保持良好沟通,将采取积极措施,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有效措施化解质押风险,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金通灵表示,为了纾解季伟、季维东的流动性困难,优化金通灵资本结构、加强发展后劲,陕西金资联合中陕核与季伟、季维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通过协议受让季伟、季维东持有的金通灵部分股份、认购金通灵新发行股份及接受季伟、季维东股份委托表决权等方式使中陕核成为金通灵实际控制人,并直接和间接持有金通灵25%-29.99%股份。
陕西金资和中陕核将在委托表决权委托后5年内,协调通过产业基金、贷款、担保等方式为其新项目提供不少于60亿元的资金支持,其中6亿元授信按照市场化利率在2019年第一季度到位,并支持金通灵申报陕西省内各项优惠政策;同时,陕西金资和中陕核将充分利用在陕西省内的政府资源和产业优势,帮助金通灵加强和陕西省相关企业的广泛深度合作,布局战略产业,拓展产业链,加大产融结合,促进金通灵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推进甲方新项目落地。基于上述合作目标,各方达成本框架协议。
根据“证监许可﹝2018﹞807号”《关于核准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邵耿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上市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亿元,批复有效期至2019年5月18日。为驰援上市公司进行纾困,在2018年12月31日前陕西金资和中陕核指定的投资主体(该投资主体为中陕核或中陕核控制的企业将参与认购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但不参与市场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