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智慧松德(300173)11月2日早间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通知,其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控”或“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佛山公控转让其持有智慧松德股份的25%,合计5820.55万股,占智慧松德股份总数的9.93%。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是在双方公平、公正和友好协商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以实现佛山公控对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增强乙方与目标公司的业务协同,改善目标公司的经营环境,提升目标公司的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除此次《框架协议》外,甲方还拟于2019年度内,共同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4365.41万股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5%,各方同意,届时重新签署协议和确定价格,并按协议转让的相关程序完成股份转让。
公告显示,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智慧松德2.33亿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9.72%。其中,郭景松先生持有智慧松德1.2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21%;张晓玲女士持有智慧松德5222.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91%;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智慧松德5627.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60%。
业绩承诺方面,甲方承诺,以6000万元净利润为基准,公司在2019-2021年每年经审计净利润年增长率应不低于5%,且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7800万元。如果上述承诺未实现,甲方将以甲方所应分配的股东分红优先向乙方进行补偿;如仍有不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或转让目标公司股份的方式向乙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