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山西焦化(600740)9月13日公告,收到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汾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9月初至11月中旬(简称“非采暖季”),焦化企业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
公告称,公司制定了具体的非采暖季限产措施,自9月初至11月中旬,按照结焦时间延长到48小时的要求执行,期间焦化厂、化产品回收厂、甲醇厂降低负荷运行,苯精制厂正常生产,焦油加工厂、炭黑厂短期停车维护保养。
实施非采暖季限产措施后,公司焦炭等产量将减少。与高负荷相比,预计影响焦炭产量15万吨/月左右、其他化工产品产量5.48万吨/月左右。非采暖季限产预计影响销售收入10亿元左右。
公司表示,本次公司所处的临汾地区焦化企业限产后,焦炭供应减少,预计焦炭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将按照焦炭市场价格走势及时调价。同时,公司将根据“差异化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大力度做好生产管控,优化工艺流程,压缩生产成本,以减少限产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