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新瑞白是齐鲁制药历经10年,投入逾3000万元自主研发的产品,在2015年8月上市;艾多是恒瑞医药历时10年自主研发的生物创新药,研发费用约为9800 万元,今年7月获批上市。
近日,一份齐鲁制药委托律师向恒瑞医药发出的律师函在业界流传,律师函称恒瑞医药在对新药“艾多”的宣传中采用“最优”、“最好”、“最低”等夸张词语,并断章取义,对齐鲁制药的产品“新瑞白”产生不良影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过多方证实,确有相关律师函。
9月6日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致电恒瑞医药董秘办,但无人接听,相关负责人也未对此进行回复;齐鲁制药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所有的信息都在律师函里,对于本事件的影响以及后续措施,目前并不清楚。”
鼎臣医药咨询创始人史立臣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的竞争现象较为普遍,若恒瑞医药宣传真的违法,那么齐鲁制药的做法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因为这种宣传会影响医生对药品的选择,降低齐鲁制药新瑞白的市场份额。”
双方或对簿公堂
齐鲁制药在律师函中称,在缺乏全面、科学的学术基础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恒瑞医药截取齐鲁制药“新瑞白”产品的部分研究数据,断章取义将恒瑞制药产品“艾多”和同类产品“惠尔血”、“新瑞白”等进行优劣对比,且采用“最优”、“最好”、“最低”等词语夸张宣传,足以误导专业人士、商业客户和公众对新瑞白临床试验产生不正确解读,进而对新瑞白产生不正确认识。
齐鲁制药认为恒瑞医药的行为已经造成不良影响,妨碍其产品的临床正常推广和使用,并造成利益损失。齐鲁制药在律师函中通知恒瑞医药,要求其立即收回并销毁带有影射新瑞白产品的所有宣传材料,并利用各种途径对以上错误进行纠正澄清,尽可能减少对齐鲁制药造成的恶劣影响及利益损失。
齐鲁制药还在律师函中称,希望恒瑞医药能够遵循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靠产品真正的质量水平去争取市场,若恒瑞医药没有妥善处理此次事件,齐鲁制药将通过诉讼、行政投诉等途径来维护权益。
就律师函内容看,恒瑞医药在宣传当中已经明显踩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根据第二章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奚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此类违法广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面临工商部门从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等措施。
事实上,药企之间在市场宣传、营销、专利等方面掐架的案例并不少见。此前,片仔癀起诉上海医药下属子公司厦门中药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齐鲁制药与四环制药之间就马来酸桂哌齐特的专利问题曾多次对簿公堂;辉瑞向强生发起诉讼,指控后者对旗下关节炎治疗药物Remicade的生物仿制药竞争产品的使用加以阻碍,阻止了医疗保险商、医院和诊所提供辉瑞公司定价较低的生物仿制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