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增持……当市场行情低迷时,这些手段往往成为公司提振股价的有效手段。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对比发现,与去年相比,上市公司更偏向于股份回购,今年拟回购股份金额上限累计超过765亿元,较去年增长了6.5倍。但是当前股份回购却存在着范围相对狭窄、决策程序不够简便等现象。
9月6日上午消息,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充分发挥股份回购制度在优化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比较充分的法律依据。
此外,草案还显示,将建立库存股制度,明确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公司股份,可以以库存方式持有。
A股回购潮涌
回购股份成潮,从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可见一斑。
9月6日晚间,陕西煤业公告,拟回购股份金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而9月5日晚间,就有15家A股公司发布股份回购公告。其中,南洋股份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恒大高新、塞力斯、海伦哲、华业资本、唐人神等多家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南洋股份指出,拟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12元/股,回购金额在2亿元-4亿元之间,资金来源为自家资金。
恒大高新也披露,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等。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总金额2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元/股。
监管层鼓励回购
对于今年不断升温的股份回购,沪深交易所曾分别对这一问题有所表态。上交所表示,将继续支持具备条件的沪市公司积极通过增持、回购等方式,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深交所称,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回购、增持股份,增强市场发展信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9月6日,证监会宣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案草案对《公司法》股份回购的规定作出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股份回购情形;二是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简化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情形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三是建立库存股制度,明确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公司股份,可以以库存方式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