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控股旗下多家公司9月4日晚公告,紫光集团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动,清华控股拟将持有的紫光集团部分股份转让给两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关于受让国有股权的主体资格要求的公司。
三公司实控人或变更
同方股份9月4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清华控股发来的《通知函》,清华控股于9月4日分别与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高铁新城”)、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南联合”)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清华控股拟将其持有的紫光集团30%、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高铁新城、海南联合。同时,清华控股与高铁新城、海南联合三方签署《共同控制协议》,对紫光集团实施共同控制。
同方股份表示,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生效尚需获得有关监管机构必要的备案、核准、批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8月31日,清华控股持有同方股份25.66%的股权,紫光集团持有公司2.35%的股权。上述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清华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教育部。
清华控股旗下部分公司同时予以公告。紫光国微表示,上述权益变动前,清华控股通过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控制紫光国微36.77%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高铁新城、清华控股、海南联合三方通过共同控制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方式控制紫光国微36.77%股份;清华控股通过同方股份单独控制紫光国微2.99%股份未发生变化。
紫光股份表示,上述权益变动前,清华控股通过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控制紫光股份58.89%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高铁新城、清华控股、海南联合通过共同控制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方式控制紫光股58.89%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清华控股通过西藏林芝清创、同方计算机单独控制紫光股份6.18%股份未发生变化。
紫光学大表示,上述权益变动前,清华控股通过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控制紫光学大23.76%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高铁新城、清华控股、海南联合三方通过共同控制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方式控制紫光学大23.76%股份。
根据公告,紫光国微、紫光股份及紫光学大称,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推动企业市场化进程
公告显示,紫光集团的股东为清华控股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健坤投资”),前者持股51%,后者持股49%。健坤投资的股东为赵伟国、李禄媛及李义。目前,赵伟国为紫光集团和健坤投资的法定代表人。
对于紫光集团股权结构的调整,公告表示,清华大学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决定推动所属企业的市场化进程,优化国有产权结构。紫光集团运营成熟、产业清晰,通过跨地域国有产权的合作,可以进一步提升紫光集团的发展潜力和竞争力,更好的发挥协同和整合效应,从而实现强强联合,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高铁新城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120亿元,单一股东为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海南联合成立于2003年07月,注册资本约10.34亿元,股东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根据调查,高铁新城、海南联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关于受让国有股权的主体资格要求,最近两年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稳定,近五年内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