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除了卖给消费者,还能“卖”给谁?最近处于风暴中的*ST天马展示一波“神操作”。
事情要从2017年9月1日说起。为了筹集资金,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天马轴承向金丰典当申请典当借款5000万元,月综合费用当金为1.5%,典当期限180日。
同时,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约定被告天马轴承自愿以其所有的存货3346080件圆柱滚子提供质押担保,并将质物交由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分别向原告出具《担保函》,承诺自愿为天马轴承的典当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事情到这里还正常,按照约定,典当期限从2017年8月28日起,直至2018年2月23日止。但到了典当赎回的日子,金丰典当却发现,天马轴承竟然没有按期赎回这三百万件轴承的意思了。
打开淘宝网页,搜索天马圆柱滚子的轴承,类型不同价格也不同,便宜的三四元、贵的不过四五十元。尚不知天马轴承质押给金丰典当的三百万件轴承是什么型号,但考虑到资金使用成本及收益,三百万轴承换5000万流动性,这笔生意似乎看起来不错。
一直到2018年5月,眼看赎回无望,金丰典当向天马轴承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赎回三百万件轴承,并赔偿损失。
安徽省合肥市中院于2018年6月8日受理本案,8月3日就做出了判决,被告天马轴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金丰典当支付当金5000万元、实现债权费用10.1万元(5万元+5.1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2月28日起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至该5000万元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目前事情还没完,根据8月23日的公告,天马轴承对本案的上述判决表示不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将立即启动上诉程序。金丰典当能不能要回5000万典当款?天马轴承三百万轴承到底是“当”还是“卖”?还需拭目以待!(韩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