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胡雨)*ST正源(600321)8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根据公告,成都市环保局于2015年8月17日对*ST正源做出行政处罚并罚款6万元,该处罚将导致公司自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对公司收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未对此影响作出准确判断,直至2018年5月9日才披露该处罚事项。
同时,公司继续按月申请增值税退税,并在长时间未收到税务部门退税款的情况下仍核算计入退税收入,导致2016年年报及2017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分别多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1340.75万元、150.98万元、669.47万元、1067.31万元,对上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产生重大影响。其中2016年年报因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当年由盈利415.61万元变为亏损925.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