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张斌)日前遭遇“疫苗事件”的长生生物(002680)7月19日晚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7月18日收到吉林省食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长春长生生产、销售劣药,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显示,在国家药品专项抽验中,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上述药品应按劣药论处。因生产、销售劣药,长春长生去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38支,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552支,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现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0元/支,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5.88万元,货值金额共86.13万元。
处罚结果显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长春长生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86支;没收长春长生违法所得85.88万元;对长春长生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
公司表示,此次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公司正积极研究百白破组分疫苗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联疫苗。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因子公司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长生生物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尽管长生生物目前正在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但疫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已经显现。
7月17日,深交所向长生生物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具体产量、销量和销售金额、此次GMP证书被收回的具体原因及事实、相关产品流向市场的风险、后续公司可能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类型和后果,并详细测算此次事件对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作为核心子公司以及利润的主要贡献者,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对长生生物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长生生物7月18日早间公告称,由于公司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该项召回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左右,净利润约1.4亿元。
此前,长生生物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44亿元—4.23亿元,变动幅度为30%—60%。公司表示,由于此次狂犬疫苗事件的影响,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修正为2.11亿元—3.17亿元,变动幅度修正为-20%—20%。
此外,公司还表示,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预计将减少2018年下半年营业收入约5.4亿元左右。
中国证券报记者7月18日调查获悉,目前长生生物各地推广商正协助公司召回已上市销售的狂犬疫苗。对于此次疫苗事件的真实情况,公司称以最终官方认定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