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何昱璞)7月8日晚间,广誉远(600771)针对媒体质疑发布澄清公告。据公告,近日,有媒体刊登题为《广誉远财务数据异常 82倍溢价收购业绩未达标》的报道,质疑广誉远暴涨的业绩存在财务疑点或存业绩水分等三大问题。澄清公告中公司对相关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认为公司不存在媒体质疑相关情况。
不存在虚增业绩情况
澄清公告显示,2016年-2017年公司净利润与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是因为主要商业客户通过向公司开具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票据进行结算,导致2016年、2017年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分别较上年增加1.50亿元、0.83亿元,综合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对净利润没有直接影响。
就报道中提到“坏账计提低于部分同行,业绩或存虚增”,公司表示,坏账计提作为公司的主要会计估计之一,自公司确定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以来一直严格予以执行,不存在通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来调整经营业绩情形。公司目前的计提比例在同行业中处于适中水平。
公司表示,应收账款高是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必然现象,公告显示,2017年,公司应收账款收回9.63亿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82.45%,应收账款(除历史遗留问题)均已实现了信用期内的正常回收,未出现坏账情形。
股权转让过程估值合理
面对质疑股权转让中估值是否合理问题,公司表示,2015年11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将山西广誉远20%股权以2亿元转让予东盛集团,对应山西广誉远整体估值为10亿元;而2016年2月,公司推出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山西广誉远的整体估值上升至32.3亿元。出现差异的原因在于东盛集团与长城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实际为东盛集团对2013年3月之前欠付长城公司2亿元债务所做的质押担保,并对其中情况在公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在2016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山西广誉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收益法确定山西广誉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3亿元。其估值增值合理性已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
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对文中提及“82倍高溢价收购控股股东涉嫌利益输送”的质疑,公司表示,2016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了东盛集团、鼎盛金禾、磐鑫投资合计持有的山西广誉远40%股权,交易价格参考山西广誉远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129,200万元。东盛集团同时与公司签署了相应的业绩补偿协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公司表示,广誉远OTC发展战略、品牌推广取得成效,与全国连锁药店、区域连锁药店建立关系,与百强连锁药店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产品陈列、动销等方面通力配合,快速铺货,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投放广告、新产品交流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快速提升了广誉远的市场知名度。公司已于7月5日向山西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提交GMP认证申请及相关材料,新建成的广誉远中医药产业项目预计将于8月通过GMP认证,预计新项目投产后有效扩充产能,同时也将为研发新品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助推公司经营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