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鼓励回购
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监管部门也对上市公司回购给予大力支持。
7月5日,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深交所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回购、增持股份,增强市场发展信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表明其对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正面作用。
在上一轮股市异常波动的时点,2015年8月底,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通知指出,当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市净率任一指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时,鼓励上市公司主动回购股份;公司可以预先设定好触发回购的指标阀值,同时可以选择多种工具融资为回购筹集资金,如发行优先股、债券等,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本构成。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时,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为上市公司回购提供资金支持。
在成熟市场,股票回购是常用的资本运作方式之一。美股回购已经成为2009年以来标普500上涨重要助推因素之一。自2009年股市触底以来,企业通过股票回购已成为美国上市公司股票的主要买家。
此前,A股因股价被低估、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原因,进行主动式回购的上市公司仅为少数。付立春认为,A股现金流充裕的大企业,通过回购自家股票,提升每股收益,做大公司市值,可以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作为一种正常市值管理方式,政策层面应加大合规合理股票回购行为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