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7月3日晚间,川化股份(000155)公告称,6月29日公司就与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四川翔龄)等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件已于 2018年7月2日获得法院受理。川化股份要求法院判令四川翔龄向其支付货款合计2.68亿元,以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公告显示,川化股份与四川翔龄开展贸易合作,由川化股份向四川翔龄销售纯苯、乙二醇等化工产品。川化股份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截止2018年6月29日, 四川翔龄欠川化股份货款合计2.68亿元未付。为保障川化股份的货款债权,四川翔龄将其享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向川化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贾玲、向春、李志洪、汪雷、汪振兴、成都君客木业有限公司也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