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上市公司债务风险爆发、股东股份被平仓的风险凸显。其背后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高杠杆收购、高比例质押和高负债运营,“新三高”现象已成为扰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不可忽视因素。对于上述问题,深交所密切关注,迅速反应,积极践行一线监管职责,多措并举,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围绕上市公司的高杠杆收购行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股东高杠杆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另一类是上市公司高杠杆收购标的资产。其中,上市公司高溢价收购资产一直是并购重组监管中高度关注的问题。近期的收购案例中,有上市公司的收购溢价率超过10倍甚至高达15倍,收购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倍、3倍。在上述事项的事后审核中,深交所对收购资金来源、融资安排、标的高估值的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高商誉减值风险、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率变化等进行了重点问询,最后上述公司均终止了重组事项,高溢价收购风险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2018年1月至6月20日,多家上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已有7家被强制平仓,涉及金额2.05亿元。对于股东高比例质押以及上市公司滥用停牌权,深交所长期保持高度关注,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目前,深交所已初步完成股票质押风险监测平台建设,运用科技监管手段,及时掌握股东质押情况,识别控股股东是否利用虚假停牌避免平仓。2017年至今,累计发送各类监管函件350多份,提醒上市公司关注股价波动、控股股东股份平仓和控制权变更风险,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
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11家深市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100%,69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8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债务违约。对于这些情况,深交所打出“持续问询+监管约谈+监管协作”的组合拳,督促上市公司确保生产经营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债务违约风险。
深交所还密切关注负债率高、频繁投资收购或进行多元化发展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和运营动向,及时向公司发送问询函,督促公司自查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避免风险积聚。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密切关注“新三高”现象,进一步梳理和排查高杠杆、高债务风险,不断强化“持续问询+监管约谈+监管协作”机制,确保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