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沙钢股份(002075)6月29日午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的资产和生产经营实体均位于江苏省淮安市,在张家港市没有钢铁实体,有关媒体报道中有关环境污染等信息与公司无关。
公司于近日关注到有关媒体报道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涉及环境污染问题,其中提到“沙钢集团是一家上市公司”等类似信息。
公司称,沙钢股份前身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向沙钢集团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63.79%的股权,增资发行后,沙钢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沙钢集团持有公司20.34%的股份。公司的资产和生产经营实体均位于江苏省淮安市,在张家港市没有钢铁实体,媒体报道中有关环境污染等信息与公司无关。(陈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