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何昱璞)6月25日晚间,北新路桥(002307)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公司诉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案件取得进展。
法院判决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定金4亿元;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4亿元中的2亿元承担返还责任。同时,案件受理费2,229,0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公司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该案件的上诉期尚未届满,判决尚未生效,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否上诉尚不确定,判决执行情况尚无法确定。因此该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