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
而从目前公开信息上看,该部分股权又有国有股的特征。山东章鼓年报披露大股东股权的性质,就属于“国有法人”,济南市国资委出具的一份文件显示,章丘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是章丘公有资产公司的监管部门,章丘公有资产公司所持山东章鼓股权,属于“SS”。
根据国资委2007年制定的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在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公司相关批复文件中对国有股东作出明确界定,并在国有股东名称后标注具体的国有股东标识,即“SS”。中登公司根据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国有股东或股票发行人的申请,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登记,并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一开始被认为是集体产权,后来又被国资监管部门纳入监管范围,这中间出了什么问题?
周放生认为,山东国资认定该部分股权属于国有资产,属于认定错误,可以查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一般而言,持股性质是根据持有人的性质来判断的,政策规定,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股。章丘公有资产公司符合该特点,是章丘区政府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但是章丘区公有资产公司成立职责又显示,其可以持有集体资产。
章丘公有资产公司是根据《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章政字[2001]第5 号)成立,其主要职能是受章丘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表章丘市政府对市属国有及集体企业公有资产直接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负责市属公有资产的投资运作和产权经营,保证市属公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也就是说,该公司管理的不但有国有资产,还有集体资产,所以叫公有资产管理公司。
周放生认为,国有公司管理集体资产,并没有问题。
但难以理解的是,集体资产属于一部分人、一个团体所有,章丘公有资产公司作为当地政府的全资公司,山东章鼓被其并表,理论上该公司持有的资产,受益者就是当地所有人,符合国有资产的特征,而不再属于某个集体。
著名维权律师严义明认为,集体企业改制到当地公有资产公司名下,有点奇怪,“比如村集体资产,不能划到县政府资产平台里面,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主体。”
以上种种,显示出该部分股权性质有复杂的一面,并不能简单一概而论。
济南市国资委主任齐春明表示,不是亲历者,对此事件难以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