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关注函追问
5月23日,深交所向东晶电子发出关注函,追问上述民间借贷纠纷对东晶电子及正在进行了控股权转让事项有何影响。
深交所要求东晶电子补充披露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是否已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情形。如是,要求东晶电子董事会发表意见并披露。
深交所还要求东晶电子补充披露目前已涉诉讼的汇总情况及金额,涉及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形、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解决措施。
深交所高度关切苏思通的质押情况,要求东晶电子逐笔说明当前苏思通将公司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融资金额、融资用途、到期日(回购日)、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平仓风险等。
深交所还追问,除上述质押股份外,苏思通持有东晶电子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说明具体情况以及对协议转让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深交所追问,创锐投资间接取得委托行使表决权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是否得到该股份持有人李庆跃等人的同意,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