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的股权质押纠纷有了部分结果。经法院裁定,拟将盈方微电子持有的盈方微1.06亿股划转给两位质权人。此外,盈方微电子还向其他三位质权人质押了盈方微股票约1.01亿股。公司表示,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盈方微电子所持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强制划转而导致其丧失对公司控制权的可能。
股权质押纠纷
5月14日晚,盈方微公告称,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盈方微电子”)与华融证券、东方证券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根据《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盈方微电子持有的1851.98万股、1873.98万股盈方微股票分别作价8430.24万元、8530.32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抵偿债务;盈方微电子持有的4100万股、2800万股盈方微分别作价18663.2万元、12745.6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抵偿债务。
上述权益变动后,东方证券持有盈方微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45%;华融证券持有盈方微3725.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56%。若盈方微2018年一季度末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数据在上述股权过户登记时不变,东方证券、华融证券将分别成为盈方微的第二大股东、第五大股东。
粗略计算,上述司法划转的股份对价约为每股4.552元,较5月15日6.36元/股收盘价折价28.42%。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划转的1.06亿股为限售流通股。虽限售期已满,但因原持股方盈方微电子尚未履行其在盈方微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承诺期限至2018年7月15日),目前尚不符合申请解除限售的条件。最终能否解除限售需以监管部门意见为准。
控制权可能变化
根据公告,上述权益变动后,盈方微电子持有盈方微股份减至1.05亿股,持股比例由25.92%减少至12.91%。
公司表示,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过,目前盈方微电子所持全部股份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强制划转而导致其丧失对公司控制权的可能。
公告显示,除东方证券和华融证券外,盈方微电子的质权人还有信达证券、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无锡新晶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五位质权人涉及的质押股数依次为7300万股、3725.96万股、8740.5万股、777.7576万股、600万股。其中,华侨基金与盈方微电子的质押交易合同纠纷已被法院立案受理;根据相关公告,三家券商“均要求盈方微电子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
公告显示,上述股份划转抵偿债务后,东方证券及华融证券仍保有继续向盈方微电子追缴剩余债务的权利。
信达证券与盈方微电子的质押纠纷如何解决尚无最新消息。如果未来盈方微电子被司法强制划转等额质押股份(8740.5万股,占总股本约10.69%)给信达证券,信达证券或成为盈方微第一大股东。不过,盈方微电子所持股份已被多个申请主体申请轮候冻结,能否司法划转给信达证券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