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千山药机(300216)5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4月28日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即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公告,若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前仍无法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7月2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若公司出现上述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的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