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实习记者 何昱璞) 5月4日晚,青龙管业(002457)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青龙小贷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字民初50号)》,就青龙小贷诉宁夏银峰轻合金装备有限公司等六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青龙小贷主张,判处涉及本案六位被告人偿还借款本金2.12亿元及利息6066.2万元。
此案宁夏高院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立案受理,2017 年 9 月 6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8年2月27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根据2017年7月21日公告显示,除此案外,公司作为原告仍涉24宗借贷合同纠纷。截至5月4日,公司已披露的 25 宗诉讼案件当中经法院调解 10 宗,案件涉及本金金额 2,145 万元; 法院判决 12 宗,案件涉及本金金额 10,230 万元;因案件当事人涉及刑事案 件处于羁押状态而中止案件审理 3 宗,案件涉及本金金额 700 万元;其中上诉案件三宗,终审判决一宗。执行收回现金 336.58 万元。 同时,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案件 42 宗,涉及贷款本金 6,899 万元,已收回现金268.95万元。
截至目前,收回上述已诉案件收回逾期贷款金额合计 605.53 万元,其余案件正处于执行或送达阶段,是否能够全额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按《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数据尚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