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财务信息舞弊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此前连续两天股价涨幅接近20%的惠而浦(600983)5月3日晚间发布利空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施立案调查。
公司方面表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上,关于公司2015年和2016年年报问题,此前就已经露出端倪。在2017年12月,经安徽监管局调查,惠而浦公司存在跨期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库存商品未发出即确认销售收入、销售折扣未入账以及存货成本未结转等问题,导致惠而浦公司披露的2015 年、2016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分别约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30%、2.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错报金额分别约占当期披露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2.75%、23.9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此外,公司内控制度也被调查出重大缺陷。安徽证监局曾指出,“你公司存在库存商品尚未发出即确认销售收入、部分销售折扣缺少内部审批、未及时就发生的销售折扣开具发票并予入账等问题,你公司相关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未指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条、四十二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
这种虚增利润,此前直接带来了公司股价的估值走低。从2017年12月初到2018年4月底,惠而浦股价从7.5元附近最低下探到5.3元附近,4个月最大跌幅达到30%。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服务领域的吴立骏律师认为:惠而浦2015年和2016年累计虚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近2亿元,这是惠而浦股价此前连续下跌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吴立骏表示,凡是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7月26日仍旧持有惠而浦股票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诉讼。“我们将在本月月底前后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民索赔诉讼,要求惠而浦对适格股民全额损失的赔偿。”
吴立骏认为,从目前迹象看,证监会对本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将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下达,因此,股民获赔时间将会大大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