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新余国科(300722)4月18日晚间公告,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单位的决定》精神(余府字[2017]15号),2018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新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奖励资金5.5万元人民币。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精神(余府发[2017]18号),其中第三条第(二)款第2点“由受益财政对企业IPO进行奖励:在创业板上市的,奖励300万元;具体按照“企业完成股改并进入上市辅导期”、“向证监会提交首发上市材料并获受理”、“首发上市”三个阶段分别以奖励金额的20%、30%、50%计算。”的规定,2018年4月17日公司收到新余市财政局拨付的上市奖励资金150万元人民币。
上述政府奖励资金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155.5万元。(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