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山东地矿(000509)4月13日午间公告,由于公司3月新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此前的一项会计处理不予认同,导致公司2017年业绩预告由盈转亏,公司预计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与2018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0万元存在差异。
造成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司以万达办公楼出资设立子公司事宜的相关会计处理的调整。
山东地矿2017年10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合同》,出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根据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合同》,双方共同出资69000万元设立山东惠矿兴达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山东地矿以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的济南高新万达广场J3写字楼的1-3层、11-19层(合计12层)和车位242个及1层商铺158-163号根据评估价值作价号合计作价34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28%,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72%。
公司此次出资的实物资产是公司2016年以购买办公用房名义购置的,在此次增资过程中,公司拟出资实物资产账面值为16764.97万元,评估值为34018.03万元,实现了大幅增值。同时由于投资设立公司完成后,标的公司不纳入山东地矿合并报表范围,将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核算,因此公司预计本次投资因资产增值将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为增加约1.49亿元。公司据此在2018年1月31日发布了《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1000万元。
但蹊跷的是,公司在3月份突然变更了审计机构。新聘任的审计机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办公楼等实物资产出资参股设立子公司事项进行了审计,认为由于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万达办公楼仍处于银行借款抵押中,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实物出资条件,参股设立子公司未发生实际出资行为,因此不应确认相关投资因资产增值而产生的公司合并报表损益。
由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