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日科化学(300214)4月12日晚间公告,关于昌乐厂区一车间生产装置于2017年12月19日发生安全事故,近日,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赵东日先生分别收到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相关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公司玖拾玖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司董事长赵东日先生伍佰贰拾陆万贰仟叁佰壹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被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2个月,自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止。
公司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赵东日先生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给予公司的罚款金额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在纳入该名单期间,可能对公司的项目立项、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政府补贴和政策性资金、资格审查、投融资、招标投标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
4月12日,公司收到昌乐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批复》,同意公司恢复生产。(董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