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在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浪莎股份此前一直未分红,但是公司在盈利的年份,一直为母公司输血。据2016年年报显示,浪莎股份2016年净利润为1345万元,向母公司现金分红3000万元。
2018年2月5日晚间,浪莎股份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函件显示,上交所要求浪莎股份董事会向投资者说明长期不能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
对于这,浪莎股份似乎早有所准备,其反应也相当迅速。记者注意到,在当晚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公告中,浪莎股份表示,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经营成果经审计后,达到现金分红能力。
至于长期未能分红的原因,浪莎股份解释称,2007年公司重组前,母公司遗留亏损44746.48万元。截至2007年年末,母公司分配利润为-16090.55万元,即历史形成-1.6亿元的未分配利润。直到2017年,这一状况出现逆转。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第四次向母公司分红弥补完成其2017年年初2917.74万元的亏损,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均转为正数。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浪莎股份为了响应分红决策,公司还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显示,“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经审计该年度净利润和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数,则当年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3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浪莎股份证券部门相关人士在回复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处于年报披露窗口期,不便接受采访。至于分红事宜,该人士告知公司已进行了相关披露。
虽然表示有意分红,但有投资者在交流平台上表示,“如果按照公司2017年业绩预告中最大利润值预增1000万元计算的话,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5.88万元。那么,公司预测2017年将实现2345.88万元的净利润,而如果公司要完成对母公司第四次现金分红弥补完成其2017年年初2917.74万元的亏损的话,即使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公司能够用来分红的金额也不会太多。”
该投资者认为,浪莎股份的分红象征性意义更大一些。
在市场人士眼里,浪莎股份也颇具重组概念股形象。目前公司总股本不到1亿股,大股东浪莎集团的持股比例高达42.68%。
而对于投资者担心公司是否与集团存在同行业竞争问题,公司电商发展如何时,浪莎股份董秘马中明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就目前来说浪莎股份经营产品与集团没有同业竞争问题,一个是袜子的制造销售业务,上市公司是内衣产品。目前我们内衣网上销售情况较好。
(原标题:“内衣第一股”久当“铁公鸡” 高压下浪莎有意“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