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伟隆股份(002871)16日午间公告了一笔210万元的政府补助。该笔补助来自公司所在地即墨市蓝村镇政府,210万元补助是根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即墨市蓝村镇政府给予公司的上市补助资金。伟隆股份2017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表示,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记者查阅该文件发现,即墨市制定了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融资。针对境内IPO的企业,在上市后,对发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项目咨询等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境外首发上市,按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的0.2%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至即墨市的,对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按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的0.2%给予补助,单次再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对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7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10万元;挂牌后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0.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资本市场挂牌的企业,按照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