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间,华西能源正式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回溯前情,证券时报·e公司曾于3月7日刊文指出,华西能源(002630)刚欲增资参股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下称“博海昕能”),但随即拟作价10亿元将其抛售。
深交所迅速追问华西能源对博海昕能的增资及转让股权等事项原因及合理性。在回复公告中,华西能源透露,公司正尝试从部分重资产、投资回收期限过长的项目退出,但3月15日仍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表决审议此增资议案。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也注意到,博海昕能其余持股51%的股东均已达成一致,有意向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正因如此,鉴于博海昕能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其稳定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华西能源选择了转让其股权的策略。
欲退出部分
重资产项目
华西能源2月26日宣布,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49%的博海昕能增资1.4亿元。
但仅仅10天之后,华西能源3月6日晚间却又发布公告,称已于3月3日与交易各方达成初步意见,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将所持博海昕能全部股权转让给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子公司)。
资料显示,博海昕能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资本达到5.85亿元,其主营包括环保行业及新能源投资、节能改造方案、污水处理、清洁服务等业务。目前,华西能源持有博海昕能49%的股权,如此次股权转让完成,该公司将不再持有博海昕能股权。
基于此情况,深交所问询函指出,前期公告显示,华西能源增资博海昕能系为解决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并产生效益。因此,华西能源需详细说明短期内,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拟对博海昕能进行增资的议案后,又拟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
华西能源表示,除广元项目已点火投运外,博海昕能尚有佳木斯、肇庆、吉林等发电项目正在建设或筹建过程中。由于在建和筹建项目同时推进,博海昕能自有资金不足,对资金需求较大。若全部依靠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既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又将加大项目投资建设成本,项目建成后还款压力大,不利于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华西能源认为,增资博海昕能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并产生效益,保证博海昕能持续经营及稳步发展。但实际上,垃圾发电领域的装备制造、工程总包等业务才是华西能源的核心业务,通过投资并购博海昕能股权,带动了上市公司装备制造和工程总包业务的协同发展。
通过参与博海昕能项目投标,华西能源已先后中标和签订了广元、佳木斯、肇庆等多个垃圾发电EPC总包合同,这些合同的履行对上市公司装备制造和工程总包业务的协同发展产生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华西能源对外投资持续增长,除在电站装备、电源建设、工程总包等主营业务领域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外,还通过股权并购、增资、合资等方式,先后投资参股城市银行、农商行、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PPP项目投资等多个业务领域。
华西能源坦言,由于多个领域多个投资项目相继进行,对上市公司资产、利润等经营指标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保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华西能源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比较分析各长期投资项目运营和执行情况,拟通过内部资产整合、调整资产结构,选择尝试从部分重资产、运营或投资回收期限过长的项目退出。因而,华西能源此次股权转让博海昕能是其主动调整、优化资产配置的尝试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