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三房巷和*ST华泽双双领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罚单。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这两家公司除了面对监管部门的处罚之外,还将迎来投资者的维权索赔。
“在过去的一年里,投资者维权捷报频传。初步统计,大智慧、安泰集团、顺灏股份、金亚科技、安硕信息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京天利索赔案投资者二审胜诉,华锐风电、海润光伏、宝利国际、天目药业索赔案投资者胜诉已拿到赔偿款。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如果不主动起诉,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偿。”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
三房巷和*ST华泽
双双领罚单
2月1日晚,三房巷和*ST华泽双双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查明:2014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3次占用公司资金3.78亿元,当年全部归还。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8次占用公司资金6.35亿元,当年全部归还。2014年度至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三房巷股份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股份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三房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中国证监会认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ST华泽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3年年报日为2014年4月25日);*ST华泽将无效票据入账,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和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华泽2015年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星王集团与陕西华泽签订代付新材料项目建设款合同及华泽钴镍为星王集团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ST华泽2015年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ST华泽为王涛向三角洲基金借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说,根据司法解释,三房巷案的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8日期间买入三房巷股票,且在2017年3月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厉健律师说,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ST华泽案的索赔条件是在2014年4月25日到2015年11月23日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