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蒋洁琼)红宇新材(300345)2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涉及金额1897.35万元,致使2015年年报营业收入、净利润出现错报。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括责任追究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公司表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湖南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及整改。公司对本次财务错报深表歉意,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检查要求,公司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自查,发现公司2015年度磨球收入确认存在差错,金额为1,897.35万元,故进行前期差错更正;由于受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公司不能按期支付现金收购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各50.01%的股权的剩余款项,上述三家子公司不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故对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此前,公司发布2017年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700万元-4200万元。公告称,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受上、下游行业波动及公司主动控制风险,公司利润同比下降较大,导致合并归属母公司利润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