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投资者眼中,A股的独董向来中庸本分,花瓶居多,但万科的独董不是,前有华生,今有刘姝威。
刘姝威认为宝能7个资管计划应“清盘” 宝能澄清
今天,刘姝威致信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称:
万科A是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
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她认为应该清盘的依据是:钜盛华利用资管计划买入万科时杠杆为2倍,根据证监会后来的新规,要求股票类资管计划杠杆比例要降低至1倍,所以钜盛华2017年底已经到期的七个资管理计划应当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这个公开信引发了市场的极大反响。
一是刘姝威的身份。她以万科独立董事的身份来发这个信,她在万科2017年6月董事会换届时首次当选为万科独立董事,她曾戳穿蓝田神话,质疑乐视网(300104,股吧)。
二是信中所写之事,涉及约7.57亿股万科的股份。今日沪指下跌近1%,白马股集体走弱,万科A低开低走,至收盘下跌5.73%。
不过一收盘,钜盛华马上发布了澄清公告,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们家九个资管计划已经签署了延长清算期的补充协议。
这件事最大的争议就是:钜盛华的股票是2016年买的,之前的杠杆可以10倍,所以宝能用了2倍杠杆,这没问题;2017年资管新规出台,杠杆率不能超过1倍,所以宝能的前述资管计划不合规了。关于过渡期安排,监管层曾做过一个解释,是这么说的:
其中明确规定,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盘,不得续期。所以今天钜盛华的公告中,说的也是延长清算期,而不是续期。
对此,浙江高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志辉认为,在目前局面下,清盘对各方来说都是输家。按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这几个资管计划杠杆率不符合该规章规定,到期后不得续期,应予清盘。但是,一般资管计划合同会有续期约定,如果在到期前对资管合同进行变更,将资管计划杠杆率调整到符合新规从而实现续期,不失为一种好的策略。当前资管计划有如此巨额利润,调整杠杆率不成问题。规定中写的是“合同到期前杠杆倍数不得提高”,但没说不能降低杠杆率,如果将杠杆率降低到符合新规呢?
将要面对这个问题的不止钜盛华一家,究竟如何操作,有待进一步的政策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