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记者 董添)宁波韵升(600366)1月1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1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议高送转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称,首先,公司业务规模及业绩水平未出现大规模增长,与本次拟实施的高送转方案不匹配。请公司补充说明高比例转增股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第二,请公司结合限售股的解禁安排和董监高的减持计划,说明控股股东提议本次股本转增方案与上述安排是否存在关联,以及本次高比例转增股本的真实意图。公司董事会应对此充分发表意见。第三,韵升控股于2017年12月29日增持了公司0.31%的股份,且后续将继续增持;其于2018 年 1月1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次股本转增方案的提议。公司董事会1 月17 日召开会议审议。请韵升控股补充披露上述增持行为和计划与本次股本转增方案有否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