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钟志敏)龙力生物1月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龙力生物的信披违规主要是对外担保方面没有及时披露。
公司1月2日公告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到105654万元,其中仅有25640万元签有反担保协议。公司对外担保中包括对山东贺友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3840万元、对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4900万元、对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泉林嘉有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为43824万元、对山东福田糖醇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8990万元等。
尽管相关担保对象曾出现在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中,但超过10亿元的担保余额则远远超乎公司此前的披露。公司2017年中报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25270万元,担保余额为22184.54万元。也就是说,公司在下半年新增担保超过8亿元。
根据龙力生物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但中国证券报记者翻阅公司相关公告,在近半年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中均未涉及对外担保事项。也就是说,公司下半年新增的担保均未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构成违规担保。
1月4日公司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称,公司目前正在对被担保对象目前的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况或迹象等进行重新评估,评估上述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是否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由于被担保公司众多,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复杂,公司目前未能就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公司后续也将继续配合监管对该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核查。
公司表示,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