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凯瑞德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早在去年10月31日,凯瑞德就涉嫌因信息披露违反法律规定而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而在今年6月份,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五季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就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向其下达了《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第五季实业、吴联模进行立案调查。
虽然公司目前被立案的详细原因尚不清楚,不过,在昨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提示,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其它基本面来看,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今年12月7日开市起停牌,经中介机构预估,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股票自12月20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从立案调查公告的表述来看,凯瑞德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常见的信息披露违规主要为财务造假、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和关联关系、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等情形,凯瑞德的具体违规事项,还需等待监管层的调查结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如果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认定凯瑞德违反了《证券法》第193条,也就是说凯瑞德构成虚假陈述,符合条件的凯瑞德投资者有权向该公司提起索赔诉讼。可以索赔的条件需要等证监会调查结论出具后,才能正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