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山东高速(600350)11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对济南黄河大桥、滨州黄河大桥和平阴黄河大桥的18年收费经营期限届满,自11月16日零时起,三座大桥收费站终止收费。三座大桥2016年度通行费收入1.25亿元,占公司通行费收入总额63.3亿元的比重较小,收费期限届满不会对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公告显示,原交通部《关于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等路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授予山东高速对济南黄河大桥、滨州黄河大桥和平阴黄河大桥18年收费经营期限,自1999年11月16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山东省交通厅与公司签署《关于授予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特许权与优先权的协议书》,授予公司对包括上述三座黄河大桥在内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权。2017年11月14日,公司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通知:因收费期限届满,自2017年11月16日零时起,G104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G105平阴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和G205滨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终止收费。根据《关于授予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特许权与优先权的协议书》,上述三座黄河大桥收费期限届满,公司所有相关义务即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