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投资颇为频繁的农发种业(600313.SH),正陷入依靠司法追讨业绩补偿款的尴尬境地。
据8月15日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受理农发种业起诉郭文江、赵俊锋、宋全启一案,涉案金额为12158.77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告显示,农发种业上述起诉追讨的款项,系其2015年10月向郭文江等人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农化)的业绩补偿款。
“3名被告的相关财产都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进行了查封冻结。”农发种业有关人士8月15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历史公告还显示,农发种业此前已有多宗并购标的的业绩没有达到承诺数。
3年业绩皆未完成
对于此次起诉,农发种业称,郭文江不仅未在约定的期间内支付2016年业绩补偿款,且经公司多次催告无果。
其实,河南农化在被农发种业收购的2015年,其就未能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公告,交易对方承诺的河南农化2015年至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6333.68万元、7366.37万元和7472.78万元,业绩补偿由郭文江以现金方式向农发种业支付。
但2015年,河南农化仅实现扣非后净利润3297.08万元,郭文江按协议约定进行了5439.73万元的业绩补偿;而2016年,河南农化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579.02万元,郭文江应按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农发种业12158.77万元。
此外,农发种业还在8月15日的公告中表示,依据河南农化2017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预计其无法实现今年的承诺业绩。根据收购时的公告,郭文江承诺的河南农化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7990.87万元。
而基于河南农化的业绩表现,农发种业曾于2016年7月14日和10月20日与郭文江、赵俊锋、宋全启签订协议,追加了郭文江和赵俊锋所持农发种业760.7万股与46.01万股、宋全启所持农发种业1519.46万股及林州重机(002535.SZ),作为郭文江承诺的河南农化2016年和2017年盈利补偿及其他责任提供担保。
事实上,郭文江等人尚存在其他还款违约现象。公告表明,2016年3月1日,农发种业与郭文江约定,由后者承担第三方所欠农发种业的共计2279.1万元债务,并于同年10月20日确认由郭文江、宋全启在当年12月25日前足额偿还,且宋全启还以所持林州重机271.78万股提供担保,但至今一直未予支付,农发种业也已向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农发种业告上法庭的郭文江、赵俊锋、宋全启,皆是在农发种业收购河南农化并配套融资后成为河南农化股东,其中郭文江、赵俊锋分别是河南农化被收购前的董事长、总经理。
而农发种业收购河南农化67%股权的作价为37928.7万元,评估增值率为90.84%,共向郭文江等以7.71元/股发行4919.4163万股,同时发行1639.8054万股募集配套资金12642.9万元。由此,当时持有河南农化53.63%股权的郭文江,成为持有1904.28万股占农发种业4.4%的第三大股东,并经2016年6月实施10转15股,持股数上升至4760.7万股。
农发种业收购河南农化后,后者还在2016年3月增资1亿元,其中农发种业按持股比例增资6700万元。可是,河南农化除了业绩难以如愿,至今尚存在土地等产权瑕疵悬而未决。而在当时,郭文江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补办合计11处的建筑及其用地的合法手续。
“现在起诉郭文江等人走法律程序,是希望通过进一步沟通追讨业绩补偿款和欠款,至于河南农化如何处置,要看下一步是什么情况。”前述农发种业有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