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专利侵权被判赔200万
据招股书显示,公司子公司合肥新沪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专利诉讼材料:格兰富控股联合股份公司(丹麦)(以下简称“格兰富控股”)已于2015 年 3 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合肥新沪制造、销售的产品侵犯了格兰富控股所有的发明专利“离心泵设备”(专利号为 ZL00104949.6)发明专利“泵组件”(专利号为 ZL200780050176.6),并要求合肥新沪停止侵权且就上述两项专利侵权事项并分别赔偿 100 万。
2016 年 12 月 5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2015)京知民初字第 6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兰富控股 ZL00104949.6“离心泵设备”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2)公司赔偿格兰富控股经济损失 100 万元;(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同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2015)京知民初字第 61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伦德福斯 ZL200780050176.6“泵组件”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2)公司赔偿格伦德福斯经济损失 100 万元;(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专利诉讼的赔偿金额及相关费用为204.46万元,涉诉存货为24.98万元,上述两项金额合计占净利润比例为 1.86%。公司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上述案件已由合肥新沪提起上诉。但若相关诉讼败诉,将会对公司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大元泵业还表示,公司及子公司都设立了自己的研发机构,每年都有大量的研发投入。截至目前公司共有143项专利,其中22项发明专利、89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32项外观专利,公司研发机构能够独立自主进行产品的研发和更新。
2017年5月19日,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也对大元泵业提出问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涉及与格兰富控股、格伦德福斯的两起专利诉讼。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补充披露相关专利诉讼的进展情况,发行人涉及诉讼的产品数量及占比,败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核心专利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上市前五年累计分红1.53亿元
据招股书显示,公司近年来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为:经 2012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6,000,000.00 元。
经 2014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0,000,000.00 元。
经 201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120,000.00 元。
经 2016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120,000.00 元。
经 2017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6,520,000.00 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21 日,上述现金股利均已实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