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原因致违规频发
记者对这126份罚单的“违规类型”进行统计后发现,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依法履行职责等三大违规事项,是这些上市公司受罚的主要原因。
具体来看,因“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信息”而受处罚的上市公司最为常见,超过80份罚单因为这一原因开出,在上半年全部罚单中占比超过2/3。隶属于“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的违规行为有多种,粉饰财报便是其中情节较为恶劣的一种。
以雅百特为例,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了“公开处罚”。根据证监会披露,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6年9月间,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73%,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11%。针对其信披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雅百特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顶格处罚,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3至5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另一家公司*ST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公司在真实财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增销售单价虚增暂估收入,同时少结转销售成本,实现净利润的虚增。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调整为盈利。案发后,该公司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于今年4月7日被调出港股通名单,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山东墨龙”变更为“*ST墨龙”。
除了“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也是引发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处罚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ST匹凸为例,该公司在今年5月20日因“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再收“公开处罚”罚单。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5年4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后,上市公司未立即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2015年5月,该公司又在无任何金融服务业务的情况下,一方面在相关公告中如实陈述了上市公司尚无金融服务业务的实际情况,规避法律红线;另一方面又利用中小投资者对公司名称的高度关注,违背公司命名的相关规定,在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中不仅使用了“金融信息服务”的字样,还使用了与热门概念P2P发音高度接近的“匹凸匹”字样,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业务产生错误认知。其行为被证监会认定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规行为。
另一家公司美丽生态,由于“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披露框架协议等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江苏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的进展情况及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等原因,遭到中国证监会公开处罚。
此外,在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中,有5家公司或其股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受罚。记者查阅这些公司的违规行为发现,除了得利斯一家是因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被处罚外,其余罚单均因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减持而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