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事件之后,其合法性确曾遭到法学界质疑。
此前的4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就齐星集团与西王集团、邹平县人民政府企业托管事项相关法律问题的法学专家论证会,28位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宪法行政法领域的法学专家参与了这场论证会,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也在其中。江平在论证会现场表示,“齐星集团与西王集团的托管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由齐星集团自愿进行。”
目前,3个月托管期限已到。7月2日,西王集团与邹平县政府以及齐星集团签署了《解除托管协议》。7月3日托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协议,西王集团全面退出托管。
邹平县人民政府也通过前述《意见》表态:第一,从审计评估机构对齐星集团初步的清产核资情况看,齐星集团已经资不抵债。下一步,依法依规对齐星集团进行破产重整。第二,7月3日托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协议,西王集团全面退出托管。在托管期间内西王集团投入的资金,待齐星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确保西王集团资金不受损失。第三,齐星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采取多种方式解除西王集团与齐星集团、县供电公司的担保关系,支持西王集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