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俊丹 上海报道
导读
爱建股权争夺角力中焦点问题上产生了很多矛盾。尽管如此,随着事件的发展,事实也逐渐浮出水面。
“现在就是均瑶和广州基金在扳手腕,看谁最后能赢。”6月28日,爱建集团(600643.SH)2016年股东大会的现场,一位多年持有爱建集团股票,目前几十万股的小股东如此形容,并认为爱建集团股权争夺的现实状态是“扳手腕”式僵持,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6月24日晚间,爱建集团再次公告因重大资产重组自5月25日起算,停牌时间将从1个月调整为3个月。
另外,爱建集团还拿出了第二份举报信。根据其6月27日晚间的公告披露,除了上海华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豚金服”)法定代表人闵凯波举报的华豚集团挪用华豚金服资金用于爱建集团收购之外,另外举报关于华豚企业涉嫌内幕交易。
6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上出席的爱建集团的高层并未如往年就股东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股东大会结束后,爱建集团董事长王均金离场,代总经理马金和董秘侯学东留下继续与股东交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现场发现,股东的疑问不止是爱建集团“停牌”,而股权争斗也是关注焦点。
而目前,股权争夺角力中焦点问题上产生了很多矛盾。尽管如此,随着事件的发展,事实也逐渐浮出水面。
矛盾一:资产重组与要约收购谁先谁后
按照上交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在要约收购前开始,这一先后问题是争议焦点。
此前已经公开的时间节点有,爱建集团提出重组的公告在5月25日,广州基金要约收购摘要公开送达时间是5月15日,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是6月3日。
侯学东表示:“广州基金要约收购报告书送达时,应该同时送达两个文件用于佐证,其一是中登公司出具的20%保证金缴纳证明;其二是前六个月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证明。广州基金当时没有提供这两个附件,并且至今保证金缴纳证明仍未提供。”
对此,一位接近广州基金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证金缴纳证明不是要约收购报告摘要的必要文件,而是要约收购报告全文披露的必要文件,公司已提供过交保证金的回单,不能以此作为文件不齐全理由。”
对于保证金实际交付情况,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获悉,广州基金16亿元要约收购保证金转入中登公司账户,具体交易时间为5月3日,相关银行5月4日出具了电子回单。
5月8日,广州基金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书,申请领取《要约收购履约保证金保管证明》。5月10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向广州基金出具该证明。
就此,关于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时间节点已浮出水面。
矛盾二:实名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6月27日晚间,爱建集团公告了第二封举报信,其中举报人称在3月18日,华豚企业举牌之前,董事长顾颉先期与均瑶集团谈判,向均瑶集团说明广州基金的后续动作,并希望均瑶集团退出。举报人认为,华豚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基金实际在购买爱建集团股权的行为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涉嫌内幕交易,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对此一位接近广州基金的人士表示,华豚企业正式澄清之前不便回应,但据目前掌握的信息,举报内容并不成立。
华豚企业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举报信是捏造事实,我们在看到举报信之前并不知情,也不知道举报人信息。要约收购之前并未与爱建或均瑶进行过任何沟通。”
据其所述,公司在要约收购方案公开之后才开始与均瑶和爱建陆续进行多次沟通,沟通的内容为如何在未来让爱建集团良好发展。
举报信中还提到,买入总的股数包括前九位基金账户购买持仓已经超过12.3%。该负责人称,与九大基金也都未曾有过任何沟通。
此前,华豚金服法定代表人闵凯波曾实名举报华豚企业挪用了华豚基金通过互联网募集的资金,将资金通过壳公司转移到华豚集团并投入华豚企业今年2月的增资,并称华豚企业后续将该资金用于爱建集团收购。
华豚集团对此回应,闵凯波的举报行为系对公司不满而刻意诬告,给要约收购造成障碍,公司购买爱建集团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
对于两封举报信,王均金在股东大会上表示:“我们有理由相信是真的,实际情况要看法律。公司支持依法合规的市场举牌行为,但会跟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关于举报信的事实究竟怎样,尚属待解问题。
矛盾三:要约收购导致证券、信托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前置审批
6月27日晚间爱建集团的多份公告中,广州基金第二次就“要约收购可能涉及证券、信托等持牌金融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否需要取得金融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一事回复上交所监管问询。
广州基金表示,由于目前要约收购结果无法事先确定,相关公司无法提起行政许可申请。
对比,此前爱建集团向均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以及均瑶集团成为爱建集团实际控制人之前,爱建证券和爱建信托均未就股东可能变更事项提起前置审批申请。
实际上,均瑶集团在2016年已经正式入主爱建集团,并成为爱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但记者查阅银监会及银监局官网,没有发现关于爱建信托在股权或实际控制人方面变更的相关批复。
据了解,就信托领域来讲,类似信托公司大股东不变,但其股东发生股权变更导致信托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在股东为上市公司的信托中还没有先例。
就证券领域来讲,查阅证监会行政许可,针对爱建证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核准情况仅出现在爱建证券直接股东发生变更时。
对于前置审批问题,王均金在股东大会上回答股东提问称:“需要由监管部门做出决定。”
(编辑:李伊琳,邮箱:liyil@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