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徽商银行董事会与第一大股东“中静系”再起争端。
昨日,徽商银行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与去年“建议终止发行境外优先股”的临时议案被否一致,“中静系”今年提出的“建议提高2016年度分红水平”临时议案也未获通过,会场上同样争执不停。
变的是随着时间迁移,“中静系”持股比例上升,不变的是双方矛盾仍悬而未决。目前,“中静系”对徽商银行的持股比例已升至14.55%(含具有表决权的股份),该行H股公众持股比例亦进一步降至19.94%。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静系”与董事会间的矛盾,该行A股IPO事宜已“中止审查”。此外,应于2016年7月完成换届的徽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目前已超期服役近一年。
分红比例引争论
今年3月,徽商银行在披露去年经营业绩的同时公布2016年分红预案,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0.61元(含税),该行上年分配的现金股息为每10股1.59元(含税)。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董事会大幅调低分红水平,一方面是留存利润补充资本,以便顺利完成该行2017年“新增资产1000亿元,新增风险资产800亿元”的经营目标;另一方面则是应对第一大股东“中静系”的连续增持。
据了解,“中静系”的增持资金以徽商银行股权质押、债务性融资为主,以“徽商银行股权质押生股权”的特点明显,而这些融资普遍成本较高。大幅降低分红水平将使“中静系”的资金链条更为紧绷。
因此这一提议立刻遭到“中静系”反对,并向股东会提交了关于将2016年度分红提高至与2013~2015年度平均分红同等水平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维持前三年约占净利润30%的派现水平,派发每股股利0.193元。
“中静系”在临时议案中表示,徽商银行大规模扩张同业存单、理财投资、委外投资等行为提高了资产负债错配的流动性风险,在监管趋严的环境下,计划新增超千亿资产规模及800亿元风险资产也并不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此外,2016年该行经营业绩转好,在此基础上降低分红在净利润中比例并不合理。
“中静系”认为,目前徽商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至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本补充问题,该行应当从调整经营计划、非公开发行H股两方面来统筹考虑,不应简单地降低分红。
徽商银行董事会则表示,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及该行实际运营需要,符合该行及其股东整体利益,因此不会撤回已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分红议案,并要求股东合理斟酌投票。
昨日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显示,徽商银行董事会提交的议案悉数顺利通过,“中静系”未能如愿。
这一剧情几乎与去年股东大会完全一致。彼时“中静系”在股东大会前提交“建议终止发行境外优先股”的临时议案,并表示非公开发行H股方案更优,且能解决公众持股比例不足的问题,明确反对发行境外优先股。该临时议案最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