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尘埃落定,因涉及五项重大事项未披露,证监会祭出了60万元的罚单,与此同时,相关的公司高管也受到处罚。
自2015年11月24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起,这起长达18个月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证监会最新的行政处罚书显示,该公司有五大违法行为:一是未如实披露宝利俄罗斯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信息的变更情况;二是未如实披露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发展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三是未如实披露与俄罗斯联邦公路署签订的《俄罗斯联邦公路署和宝利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自查更正公告》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况;四是未如实披露与白俄罗斯国家石化公司及纳夫坦炼油公司签订的《意向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五是未如实披露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调查显示,宝利国际拟通过新加坡宝利投资设立俄罗斯宝利,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与远东发展部签订拟投资20亿美元的《合作备忘录》、与公路署签订拟投资20亿美元的《公路署合作备忘录》均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是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宝利国际未对已披露重大事件的变更、进展等重大变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发布的《自查更正公告》继续隐瞒其与公路署签署的《公路署合作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并对原《公路署合作备忘录》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了误导性陈述。宝利国际的行为违法违规。并且,宝利国际未如实披露与白俄罗斯国家石化公司等签订的《意向备忘录》进展,以及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行为,再次违法违规。
宝利国际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周德洪作为宝利国际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全面主管俄罗斯宝利的业务经营,在2015年7月至10月兼任宝利国际董事会秘书期间,对涉及俄罗斯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等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这些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永勤在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25日期间任宝利国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卸任后以宝利国际董事长助理的名义继续工作,享受副总经理待遇,其于2015年7月4日已知悉俄罗斯宝利真实注册信息与前期公告严重不符的情况,未及时履行宝利国际信息披露义务,是其他责任人员。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宇定,董事、时任财务总监徐建娟在任职期间,曾在宝利国际设立俄罗斯宝利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2015年7月4日两人已知悉俄罗斯宝利真实注册信息与前期公告严重不符的情况,但未督促宝利国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其他责任人员。2015年10月至调查日止任董事会秘书的王学良,对宝利国际披露的《自查更正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负有责任,是其他责任人员。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宝利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德洪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永勤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张宇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徐建娟、王学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原标题:宝利国际信披违规案落定涉五宗罪被罚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