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子航 ○编辑 全泽源
深交所5月15日下发对东凌国际监事会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下称“中农集团”)的关注函,东凌国际纷争内情再度引起监管层注意。
5 月12 日,东凌国际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显示,中农集团向东凌国际监事会发出《关于提请东凌国际监事会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公司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就此,东凌国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农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东凌国际监事会同意召集开主持临时股东大会,但监事会认为,中农集团前述提议存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东凌国际公告称,这包括:董事会候选人征集方式不符合规定,且未提供其征集董事候选人过程的全部资料,无法判断中农集团自行征集董事候选人程序的合法性、公平性。中农集团所征集的董事候选人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且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完整性不符合相关规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具备提名资格。
实际上,中农集团早在4月份就持续发难东凌国际董事会。
4月底,东凌国际收到中农集团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关于提请东凌国际董事会召开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董事候选人中,非独立董事武轶、柳金宏由中农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徐俊、张以、凌正由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吕随启、林涛由中农集团提名,独立董事周俊海、张浩芬、 姜久春由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
东凌国际2015年完成的一笔36.9亿元规模的重组,于今年引起纷争。4月7日,东凌国际二股东——中农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了上市公司关于老挝项目2017年业绩承诺已经不能达标等相关指责。另一边,东凌国际已就重组中的纠纷事项起诉中农集团等相关方,要求中农集团等补偿上市公司股份约1.17亿股,补偿现金约2.47亿元。
上述几方的战场逐步从补偿诉讼战迁移至对董事会席位的争夺上。
就此,深交所5月15日在关注函中提出,要求东凌国际监事会补充说明,在监事会认为中农集团前述提议存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出《同意中农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十四条的规定相悖。
同时,深交所要求东凌国际监事会说明做出《监事会决议》同意召集股东大会而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不符合,请及时予以规范并进行补充披露。
深交所同时对中农集团表达关注,要求中农集团自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过程及议案内容是否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资格及提名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