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董事长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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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5 17:27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温州宏丰(300283)5月5日晚公告,公司5月3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董事长陈晓下发的警示函:因陈晓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比例达到5.23%,未在减持比例达到5%时暂停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浙江监管局对陈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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