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管违规任职及拟推高送转方案,东音股份22日连续领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针对东音股份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小桃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之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情况,深交所要求东音股份说明该事项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影响,深交所同时指出,方小桃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6 条的规定,并要求东音股份制定后续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另外,2017年3月20日,东音股份披露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雪琴、方洁音、方东晖、温岭市大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对此,深交所要求东音股份按照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43 号》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充分说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相匹配;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按照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7.18 条的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是否超过公司可分配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