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连续四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厦华电子近日收到上交所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厦华电子就持续经营能力、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和收入确认等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将原有的处于亏损状态的主营业务逐步剥离,在甩掉历史包袱的同时,也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出现空心化的现象,市场上将此类公司通俗地称为“净壳”。不过,监管规则对于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均有着刚性的指标要求,长期无实质经营业务的公司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通过轻资产的贸易业务勉强维持上市地位已成为部分上市公司“创收养壳”的重要手段,这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厦华电子从2013年开始终止经营原彩电业务,并已完成原彩电业务主要资产、负债和人员的清理。自2013年8月至今,厦华电子已筹划三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途还曾多次更换重组标的,各重组标的均涉及当时的热门概念,但皆以失败告终。
厦华电子已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连续四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本次问询函首先即关注厦华电子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以及信息披露粉饰问题。
问询函指出,厦华电子年报披露其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高端电子产品的贸易业务,采购对象基本覆盖了国内75%的一级代理商。而这一年报信息披露与年审会计师意见存在明显不一致。
问询函还指出,厦华电子年报信息披露还与财务数据存在明显不一致。
按照厦华电子年报披露,能否从国内一级代理商处购得产品,获得较低的成本价格,将直接影响二三级分销商及其他零售商的产品利润空间,决定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公司产品价格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厦华电子年报同时披露,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毛利率2.83%,较上年同比减少3.24个百分点。
对此,问询函要求厦华电子就年报正面描述的具体信息、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公司解决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相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进行补充披露,并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做出有针对性的特别风险提示。
其次,问询函直接指向了厦华电子贸易业务的真实性问题。
按厦华电子年报披露,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销售人员仅4人;存货期初余额为0,期末余额仅1752.14元;非流动负债为0,自2014年以来,公司均无银行借款。公司在仅有4名销售人员、无外部融资、几乎无存货周转的情况下,依然实现3.97亿元营业收入。
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就业务规模和经营资源的匹配情况作进一步说明。
厦华电子年报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616.1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37%;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609.2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9.03%。
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客户的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日期和销售金额,并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主要采购产品、采购日期和采购金额,并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及其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厦华电子就多处异常财务数据作出具体解释。